全国-2026-02-03 00:00:00
***显示屏、视频会议系统、显示器等网络通信和音视频设备集成采购招标澄清公告***************
我部于****年**月**日 发布了******************显示屏、视频会议系统、显示器等网络通信和音视频设备集成采购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标的***“发送卡” 第*条参数由”普通视频源带载能力:****×****,****×****,****×**“调整为“普通视频源带载能力:****×****,****×****,****×***”。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 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其中,①是否属于“确需配套使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情况说明或在评审现场予以澄清;②在一个项目中同一家供应商代理多家受处罚供应商产品,总共不超过**%;③“受处罚供应商”是指在军队采购网内网发布的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明确的处理期限和处理范围内的供应商。
*.所有因保密原因无法线上提供的文件资料,投标供应商应单独密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其他投标文件资料一并提交至采购机构,逾期未提交的资料不予接受,后果自负。涉密材料供应商线下递交后,无需上传至系统。因投标供应商自行上传至互联网导致的失泄密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
*.关键性技术指标参数前标记“★”符号,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前标记“▲”符号,一般性指标参数前不作标记。带“★”条款和所有正偏离需提供技术支持材料才可判定为有效响应。技术支持材料可以从(不限于)以下支持材料选择:产品规格表、产品宣传彩页、技术白皮书、制造商官方网站发布的产品信息、说明书等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定制产品除外),技术要求中有指定证明材料的按指定要求提供。对于需要定制、涉及安装调试等客观上无法提供技术证明资料的部分,供应商需要作出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查实恶意投诉,或*年内累计*次投诉理由不成立的,给予供应商*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温馨提示:
(一)请投标供应商对照商务技术要求 ★号条款,逐条响应商务技术条款;
(二)请投标供应商参照投标对照表,逐条核对提供证明材料是否满足要求;
(三)请投标供应商核对自己**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如有过期,请及时向军队采购网申请**证书(**审核周期较长,请投标供应商务必提前申请)。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余助理 ************,***********;梁助理************,***********.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