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大财采投处〔2026〕2号
2026-01-30
黑龙江/大兴安岭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大财采投处〔2026〕2号
黑龙江/大兴安岭-2026-01-30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大财采投处〔****〕*号
作者: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草原防灭火队伍驻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队伍装备配备设备采购)

三、投诉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哲睿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四街***号*号服务楼联合办公区*号

被投诉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

地址:加格达奇区胜利路**号

相关供应商:山东鑫力达应急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孙家对河工业园*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主要投诉事项为:评标委员会未按照财政部令第**号规定进行独立评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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