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2026-02-0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什邡中学空气能热水系统采购(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乾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瑞升花苑*幢*层
被投诉人:四川省什邡中学
地址:四川省什邡市雍城东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鞍山路**号德阳高新 大厦****
四、基本情况
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什邡中学什邡中学空气能热水系统采购(三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该项目虽投诉不成立,但根据《信息安全服务规范》分为通用评价要求和专业评价要求,通用评价适用风险评估、应急处理、安全集成、灾难备份与恢复、软件安全开发、安全运维、网络安全审计等类别的信息安全服务认证评价;而专业评价要求分为风险评估服务专业、应急处理服务专业、安全集成服务专业、灾难备份与恢复服务专业、软件安全开发服务专业、安全运维服务专业、网络安全审计服务专业等*类。也就是说,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与本项目特点相关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有上述*类中的哪几类,抑或是哪几类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可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按《信息安全服务规范》关于*类专业类别的定义,这*类信息安全服务资质显然不全部适合本项目实际需要。因此,招标文件关于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的评审因素设置不够明确,可能会造成评审标准不统一、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认证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相符等情形。本机关认为,招标文件关于信息安全服务资质采购需求设置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以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不符,可能影响评审标准、影响评审结果。根据《质疑和投诉办法》三十一条第(二)项,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什邡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