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兴市振宇电气厂LED灯具、扬声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02-02
江苏/泰州 中标结果
拟对泰兴市振宇电气厂LED灯具、扬声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江苏/泰州-2026-02-02 00:0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项目公示
发布机构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
文 号 时 效

拟对泰兴市振宇电气厂***灯具、扬声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 信息来源: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虹桥镇虹桥蒋华工业聚集区六圩村汽渡路**号

建设单位:泰兴市振宇电气厂

基本情况:泰兴市振宇电气厂位于虹桥镇蒋华村汽渡路**号。于****年,为扩大企业规模,购置了虹桥镇六圩村的一座闲置厂房,并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手续,成立泰兴市振宇电气厂,从事***灯具、扬声器的组装和销售业务。

企业于****年*月委托泰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泰兴市振宇电气厂***灯具、扬声器项目》环评报告表,并在****年**月*日通过泰兴市环保局审批。项目于****年*月完成自主验收。企业在****年*月*日延续了排污登记表,登记表编号:**********************。

****年出于发展生产及企业的持续发展的需要,让产品更有竞争力,泰兴市振宇电气厂拟投资**万元,项目利用现有****平方米厂房,购置静电喷涂机、空压泵、烘箱等设备,建设***灯具、扬声器扩建项目,计划扩建后形成年产**万套***灯具和*万只扬声器的规模。

项目已通过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备案(备案号:虹政投备〔****〕***号),项目代码:************************。

公示情况:*月**日至*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粘接废气。

喷塑粉尘经有效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有效收集后先通过水冷冷却降温后,再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以非甲烷总烃为表征)有组织排放标准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焊接烟尘、粘接废气因产生量较少,且工位分散不具备收集条件,该废气为无组织排放,但要求建设单位加强车间管理,加强车间通风。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以非甲烷总烃为表征)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

厂区****(以非甲烷总烃为表征)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

(*)废水

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本次新增超声波清洗工艺,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物化深度处理+核心生物处理)处理后达标回用生产。

(*)噪声

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

(*)固体废物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塑粉收集后回用生产;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污泥和泥饼、废***膜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号,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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