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州锦宇模塑科技有限公司电动工具壳及汽车零部件等塑料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02-02
江苏/泰州 招标采购
拟对泰州锦宇模塑科技有限公司电动工具壳及汽车零部件等塑料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江苏/泰州-2026-02-02 00:0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项目公示
发布机构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
文 号 时 效

拟对泰州锦宇模塑科技有限公司电动工具壳及汽车零部件等塑料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 信息来源: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广陵镇工业集聚区纬一路*号南区**幢

建设单位:泰州锦宇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泰州锦宇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广陵镇工业集聚区纬一路*号南区**幢的现有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添置注塑机、拌料机、空压机等设备,建设电动工具壳及汽车零部件等塑料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电动工具壳等各类塑料制品***万件(年产电动工具塑料壳***万件、汽车零部件塑料件***万件)的生产规模。原辅料等详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月**日至*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泰兴市广陵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肖垈中沟。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拆包投料粉尘、称重拌料粉尘、粉碎粉尘、注塑成型废气、激光打标废气。注塑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拆包投料粉尘、称重拌料粉尘、粉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激光打标废气无组织排放。

*.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粉碎后回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尘、废布袋、废抹布及手套、废模具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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