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2026-01-28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一、项目编号:[******]****[**]********,包*
二、项目名称:新址建设项目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道里区硕慧电子商行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哈双北路********号***栋*层*号商服
被投诉人*: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鸡西市卫生监督局)
地址: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鸡西市卫生监督局)
被投诉人*: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针对采购人对质疑事项一、二做出的答复,仅文字说明“己对上述质疑参数核查,各条参数均有至少* 家厂商品牌可满足要求;经调研,市场上有多家公司设备(华大智造、伟禾生物、吉因加、优讯生物等)采用该技术,非独家独有技术。”,将我公司的质疑请求判定不成立,予以驳回。我公司请采购监督单位核实我公司的质疑请求,请不要答复有多家品牌可以满足,否则我公司也不可能在未开标前就确定中标品牌。我公司认为采购人没有提供佐证质疑答 复的相关材料来证明多个厂家也具有质疑事项提及的相关参数,采购人此行为缺乏事实依据。根据****年**月**日的采购结果公示,我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一提及的包二产品*基因测序系统,中标结果为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制造的***系列基因测序系统产品,属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序列,也同样印证了我公司的质疑事项,这正是最好的佐证。我公司认为采购人做出的质疑答复存在主观认定,应付了事,以不正当手段歧视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我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二提及的发明专利技术确定为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特有的发明专利技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九条,发明专利具有唯一性,这是知识产权领域的基本常识。如存在质疑答复中描述的其他制造商同样具备的情况,则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我公司认为采购人没有提供佐证质疑答复的相关材料来证明多个厂家也具有该发明专利,采购人此行为缺乏事实依据。我公司认为采购人做出的质疑答复存在主观认定,应付了事,以不正当手段歧视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