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2026-02-02 00:00:00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廉洁高效有序开展,我局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家社会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纳入我局政府采购代理库,承担我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工作。现予公告。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名单截图)。
(*)在石家庄主城区(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产权证明、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证明)。有合格的开标、评标室,具备高清晰度的监控设备设施(提供证明图片)。
(*)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禁止借用他人名义、资质参加比选。
*.代理机构代理期限:两年。
*.代理机构选取: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和代理机构资质能力,在政府采购代理库内随机抽取或选取,特殊情况除外。
*.比选文件领取地址:河北省文物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具体详见附件。
*.所有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应使用中文编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代理机构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提交比选申请书的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号南院河北省文物局*楼***室。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比选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如因工作需要比选时间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比选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号南院河北省文物局。
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文物局官网。
*.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省文物局
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号南院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戴先生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