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出让2026-10号)
2026-02-02
海南/东方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出让2026-10号)
海南/东方-2026-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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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年**月**日 **:**
名  称: 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出让*******号)
文  号: 东自然资告字〔****〕*号 主 题 词:

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告字〔****〕*号


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拍卖出让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拍卖出让地块概况: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拍卖起始价(万元)

东出让*******号

海南环岛高速东侧,感公线南侧

*****.**(合**.**亩)

科研用地

≤*.*

≤**%

≥**%

≤**

**

***

***

备注

采用****国家大地坐标系***°,与****国家大地坐标系***°面积*****.**平方米、****国家大地坐标系***°面积*****.**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

二、开发建设要求:

(一)上述地块拟建设产业为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投资强度***万元/亩,建设期限*年,自获得项目用地施工许可审批之日起计算。

(二)项目建成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被征收主体成员共计*人,招录条件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执行,同工同酬并遵照竞得方规章制度管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建科﹝****﹞*** 号)的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所有依法需要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不以装配式方式建造:*、项目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以下的;*、项目配套设施单体(垃圾房、配电房等)建筑面积不大于 **** 平方米,且其总面积不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 **%的;*、建筑面积 ***** 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工业建筑单体、配套设施建筑项目可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根据《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九条要求,鼓励社会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二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内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的要求建设。

(五)建设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在批准的作业区域和建设工期内,因施工需要采挖砂、石、黏土资源的,应在依据经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核算项目自用量后,将剩余部分交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处置。严禁擅自以出售、赠予等方式进行处置。

()严禁将非城镇住宅用地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

上述开发建设要求将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三、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

拍卖竞买人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拍卖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拍卖:

*、在东方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在东方市有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案或查处整改的。

(二)竞买人办理**后实名登录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查阅拍卖出让手册并申请。

保证金到账及申请止时间:*******:**********:**

(三)符合条件的,我局将在********:**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拍卖时间及竞拍网址:

拍卖时间:****年**日**:**;

拍卖网址:网上交易系统(*****://**.******.***.**:**/***/******/*****)。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二)企业可依据出让公告中载明的规划条件与开发建设要求,提前开展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企业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提交土地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即可向市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需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三)本次拍卖出让未尽事宜详见《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六、联系人:王女士女士

联系电话:************************

查询网址:****://***.*********.***/;

*****://**.******.***.**:**/***/******/*****;

****://**.******.***.**。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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