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恒元吉-竞争性磋商-XMHYJ2026-采007集美区公卫大楼食堂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2-02
福建/厦门 招标采购
厦门恒元吉-竞争性磋商-XMHYJ2026-采007集美区公卫大楼食堂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厦门-2026-02-02 00:00:00
厦门恒元吉*竞争性磋商***********采***集美区公卫大楼食堂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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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集美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九天湖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恒元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新丰二路*号北融信大厦*层*单元

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名称:

集美区公卫大楼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来源:

社会委托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

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食堂管理服务采购*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与资格证明文件: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

三、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响应截止时间为***月的也可提供上上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的,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八、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书面承诺成交后在第一次供餐前为本项目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

九、信用记录要求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响应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③被“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注:所有采购包的供应商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特定条件或提供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止的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获取磋商文件及邮寄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新丰二路*号北融信大厦*层*单元,邮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何工 ************

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套、邮寄费到付。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上午**:**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开始前;

递交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新丰二路*号北融信大厦*层*单元开标室

开启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新丰二路*号北融信大厦*层*单元评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经办人:蔡先生 ************;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其他:

相关费用对应缴交账号如下:

购买磋商文件费用、保证金及缴交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恒元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思明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古地石支行

账 号:*****************

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供应商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项目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网上报名可自行下载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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