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6-02-02 00:00:00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按内控方式择优采购第三方服务运营微信公众号的公告
信息来源: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为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优化政务服务体验、增进与参保群众互动沟通,广安市医疗保障局拟按内控方式择优采购第三方服务运营微信公众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微信公众平台年度内容运营
二、采购人: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元
四、项目用途:“广安医保”微信公众号是广安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项目将其系统打造为本市医保领域的权威信息发布主渠道、在线便民服务主窗口与政民互动交流主平台。
五、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备注 |
* | 服务内容 | 对“广安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全年系统化内容运营;对“广安医保”工作进行系统化、体系化传播;融合政策权威性、用户需求导向、地域特色三大核心,提升“广安医保”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属性,亦兼顾传播效能与公众信任;年度推文不低于**条。 | |
* | 服务时间 | 一年 | |
* | 服务质量 | 打造“权威、专业、亲民”的医保政务新媒体典型标杆;目标:运营一年粉丝增长*%以上,平均阅读量提升*%,互动率显著提高,为后续舆情引导、政策宣传奠定坚实基础;实现政策“下沉”与服务“上线”双提升。 |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方须一次报出且不得更改价格,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含税)。报价超过*****元视为无效。
(二)报价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将资料报送至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室,逾期视为放弃。
(三)成交原则:根据评分细则(附件*)综合评分,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序,择取最优者。若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以评分细则第*项中的分数为评判依据,选取分数较高者为服务提供单位。
八、响应材料要求
(一)报价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完成时限及以往项目案例等汇编。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二)报价方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三年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九、联系人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
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号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本单位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附件:*.报价函
*.评分细则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