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6-02-02 00:00:00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按内控方式择优采购第三方服务加强对外宣传的公告
信息来源: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为构建系统化、立体化的对外宣传格局,全面增强广安医保政策传播力、行业影响力与社会公信力,广安市医疗保障局拟按内控方式择优采购第三方服务加强对外宣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央媒省媒联动宣传
二、采购人: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元
四、项目用途:通过主流媒体的对外宣传,系统性提升广安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公众知晓度、社会认同感与行业影响力。
五、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备注 |
* | 服务内容 | 完成*篇重量级稿件的策划、采写、发布,推出重量级报道一组,由*条主稿+*条配稿组成;完成*篇外宣主稿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频道、央视新闻客户端等)刊发报道,提升广安医保全国影响力(协调三大平台之一见刊,具体以实际见刊为准);两条稿件发布新闻链接(涵盖中央级、省级媒体)不低于**条。 | |
* | 服务时间 | 一年 | |
* | 服务质量 | 实现央媒“破圈”传播,提升广安医保在全国的知名度;通过中央级重点新闻媒体点赞广安医保工作,精准触达国家、省市机关、政府部门,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经验推广提供舆论支撑;增强本地干部群众的自豪感与认同感。 |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方须一次报出且不得更改价格,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含税)。报价超过******元视为无效。
(二)报价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将资料报送至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室,逾期视为放弃。
(三)成交原则:根据评分细则(附件*)综合评分,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序,择取最优者。若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以评分细则第*项中的分数为评判依据,选取分数较高者为服务提供单位。
八、响应材料要求
(一)报价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完成时限及以往项目案例等汇编。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二)报价方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三年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九、联系人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
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号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本单位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附件:*.报价函
*.评分细则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