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6-02-02 00:00:00
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政府专项债项目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合作项目
公告日期: **********
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政府专项债项目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合作项目
公告日期: **********
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征集人名称)的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政府专项债项目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政府专项债项目咨询服务
*、政府采购编号:麻财采计********
*、采购代理编号:*****************
二、征集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政府专项债项目咨询服务 | 详见征集文件 | *家 | 最终以实际金额为准 | 最终以实际金额为准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响应。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响应。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凡有意参加框架协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腾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麻阳县富州南路***号新法院隔壁)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等资料领取征集文件等资料。
六、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 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年**月**日** 时** 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县总工会三楼指定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本征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征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征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征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潜在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或征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征集人信息
(*)名 称: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 址:麻阳县
(*)联系人:黄先生
(*)邮 编:******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省腾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麻阳县富洲南路
(*)联 系人:陈女士
(*)邮 编:******
(*)电 话:***********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