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2-02 00:00:00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现对“海珠区****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质量监督技术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二、项目名称
海珠区****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质量监督技术服务
三、项目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四、项目内容
本项目拟确定*家第三方技术机构为海珠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质量监督工作提供技术服务,轮流承接海珠区****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监测质量监督工作。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一)对由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受理评审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开展监测质量监督,技术机构派出至少*名技术人员(其中包含至少*名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和*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参加质量监督,内容包括:技术方案初审和实验室监督检查。
*.技术方案初审。
重点检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中的采样方案(包括布点位置、采样深度设置、检测项目设置等)的科学合理性。
*.实验室监督检查。
到被监督单位实验室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核查被监督地块土壤染污状况调查中监测相关的仪器设备情况、采样、样品的保存、流转、制备和分析测试等情况。抽查被监督地块土壤染污状况调查中监测过程信息记录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以及数据和报告的溯源性、真实性等。
采样资料、样品保存和流转记录、样品制备记录和样品分析记录等的符合性评价按照相关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及****/* ****、******/* ***.*、******/* ***.*、******/* ***.*、******/* ***.*等土壤污染防治标准的要求实施。
(二)所有监督检查均需以检查结果单的形式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全部监督检查环节结束后应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并报我分局。
(三)监督检查技术机构应派代表出席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
上述所有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除上文特别注明的以外,其余均按照《广州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监督工作指引》(穗环〔****〕**号,****://*****.**.***.**/******/*******/************.****)执行。
五、服务时间及结算方式
监测质量监督技术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每季度结算一次,以各单位当季度实际进行监督的地块次数(以完成实验室监督检查为准)结算。
六、项目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为单价****元/地块●次。超过上限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技术机构资格要求
(一)是在国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记录;
(三)具有承担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标准、政策研究或咨询的工作经验;
(四)具有*名及以上具备从事环境保护管理、政策、规划、标准、技术咨询工作经验的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五)承担本监督检查任务合同期内不得承接或者参与海珠区范围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及其样品分析测试项目。
(六)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能力范围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表*的**项基本项目。
(七)承担本项目团队成员包含*名以上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年第**号,*****://***.***.***.**/********/****/******/******/****************.****)规定的监督检查人员要求的技术人员。
八、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要求的技术机构在报名期限内提交如下资料进行报名:
*. 技术机构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备查)。
*. 报价一览表(见附件*)。
*. 报价承诺函(见附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纸质件需一份并加盖骑缝公章,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纸质版寄送至: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号飞龙大厦北门*楼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监管二科(邹工,************)。
说明:电子邮件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三)提交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九、服务机构确定及公示
采购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名技术机构中,综合比选后确定不超过*家技术机构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结果将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
十、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
十一、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邹工,************。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报名的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
附件:*.报价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