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财政局行政裁决书
2026-02-02
浙江/金华 质疑投诉
义乌市财政局行政裁决书
浙江/金华-2026-02-02 00:00:00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义乌工商职业技木学院运动控制实训室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波美冉信息技木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号****

被投诉人*义乌工商职业技木学院

地址:义乌市学院路*号

被投诉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义乌市丹溪三区丹桂苑**幢*单元*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评分标准中技木响应情况及产品配置:(*)结合投标设备整体的技木先进度、成熟度等进行综合评议(*分,*.*分,*.*分,*.*分,*.*分,*分)。注:提供产品选型说明、产品图片、性能优势方面的依据材料,如官网产品技木截图的参数文件、与产品可靠性、先进性等相关的评价、检测报告等。投诉事项*: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的分析(评分值:*分,*.*分,*.*分,*.*分,*.*分,*分)和应对措施(评分值:*分,*.*分,*.*分,*.*分,*.*分,*分)进行评分。投诉事项*:评分标准中(*)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数量(团队人员数量及岗位配置合理性)、经验(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等方面综合评审。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及社保缴纳凭证材料(****年*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中任意个月)(如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持证人员在该单位的社保缴费清单)。(*分,*.*分,*.*分,*.*分,*.*分,*分)投诉事项*:评分标准中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投诉事项*:评分标准:主观分**分、客观分**分、价格分**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义乌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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