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能化食堂设备、软件信息化设备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项目编号:2025-JQ01-W1346)
2026-02-02
北京 质疑投诉
关于智能化食堂设备、软件信息化设备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项目编号:2025-JQ01-W1346)
北京-2026-02-02 00:00:00
北京-2026-02-02 00:00:00
关于智能化食堂设备、软件信息化设备 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现将我部对智能化食堂设备、软件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投诉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浙江云澎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某采购服务站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对*个方面提起投诉。主要内容:①在本次投标中,中标供应商洗碗机厂家不满足招标文件洗碗机参数要求第**条;②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评审标准表”后附的“其他说明”中涉及技术方案页数的要求,请求对应此条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③质疑答复部门在《质疑答复书》中,第二条和第四条均提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上述两个产品的检测报告在同一日期出具,怀疑未真正进行检测;④本次投标中中标供应商所提交的部分品牌商标还未通过申请,也即该商标还处在无效状态,应为无效品牌;⑤在本次投标中,认为中标供应商部分产品无法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经调查,我部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日视为送达。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相关采购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电话:************;复议申请书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当事人可在军队采购网(****://****.***.**)“综合动态*通知公告”《军队采购供应商复议须知》查看复议申请书模板。
某部采购管理部门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