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号线无线系统***核心设备维保项目单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 阅读人数:**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号线无线系统***核心设备维保项目
采购内容:*号线无线系统***核心设备维保
二、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宁波市轨道交通*号线于****年开通,其中无线系统采用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的*****设备,主要设备包括***核心设备、基站、无线调度终端等。****年***核心设备主要板卡停产,****年与摩托罗拉签定了为期*年的委外维保合同,该合同将于****年*月结束。根据《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管理办法(修订》中规定的单源采购的适用条件之一:为了保证将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为保证专用无线系统***核心设备运行稳定,功能正常,故建议采用单源采购的方式与摩托罗拉签订维保合同。
三、采用单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由于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为设备生产厂家,为保证现有系统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且功能完善。建议使用单源采购方式与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厂家进行单源谈判。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号泰达******座**楼****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 许锋 | 浙江海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 | 徐寅翔 |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三分公司 | 工程师 |
* | 洪秀敏 |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
六、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代理单位)或监管部门联系,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杨路***号
联 系 人:孙老师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中基大厦**楼
联 系 人:汪淑莉、杨未、高琳雯、王辉云
电 话:*************/*************
监管部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电 话:*************
九、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