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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受理的*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安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安吉艺鑫家具有限公司年产**万套家具生产线项目 | 安吉县天荒坪镇白水湾村白水湾工业区(安吉天则塑业有限公司内) | 安吉艺鑫家具有限公司 | 企业拟搬迁至安吉县天荒坪镇白水湾村白水湾工业区,项目系租用安吉天则塑业有限公司内闲置厂房 * 幢第 * 层 ****** 进行家具的生产和销售。企业投产后可达到年产** 万套家具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约需 *** 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喷胶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木工粉尘处理后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至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协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通过采购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 | * | 年产*.*万立方米海绵生产线项目 | 安吉县孝丰镇下汤小微园区 | 安吉合顺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 企业拟迁建至安吉县孝丰镇下汤村小微企业园区,新增平切机、立切机、自动数控切割机等设备,形成年产*.*万立方海绵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为年产*.*万立方米海绵制品生产线项目,为配套企业主项目(“年产**万立方聚氨酯海绵生产线项目”)生产计划实施的子项目,企业搬迁后,不增加发泡海绵的生产能力。主项目中其余**.*万立方的海绵量为销售量(为外购成品海绵进行销售),不涉及生产工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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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气:发泡海绵工艺挥发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拆包粉尘、储罐呼吸废气处理后排放; 废水:夹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至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协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通过采购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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