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咨询
2026-02-02
江苏/连云港 招标采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咨询
江苏/连云港-2026-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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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主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咨询
内容: 咨询一下新农保, ①同一个年度内既缴纳新农保,又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最后合并的话可以直接合吗。 ②新农保的那个子女资助政策,有政策原件吗,或者说是长期存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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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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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通过连云港*****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咨询的上述问题做出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灌南县人社局回复:
*.参保人员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的,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
*.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号),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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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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