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6-02-02 00:00:00
、 采购人名称: 浙江师范大学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复印纸批的框架协议比价结果公告
三、 采购项目编号: *********
四、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五、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七、 成交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 | 复印纸 | ** | 包 | **** | **.* | ***** | 需签线下合同 | 金华市方舟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金华市婺城区 |
| * | 复印纸 | ** | 包 | **** | ** | ***** | 金华市方舟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金华市婺城区 | |
| * | 复印纸 | *开 | 包 | **** | ** | ***** | 金华市方舟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金华市婺城区 | |
| * | 复印纸 | ** | 包 | *** | ** | **** | 金华市方舟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金华市婺城区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八、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对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结果的,按以下流程处理:在第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时,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年内,发生第二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年内,发生第三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
*、对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结果的,按以下流程处理:在第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时,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年内,发生第二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年内,发生第三次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结果的,系统自动告知其电子卖场功能将被禁止**个月,确认放弃后生效。
*、供需双方均认可并同意放弃成交结果的,可重新启动或取消采购任务,对双方不做处理。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联系人: 代老师
联系电话: *************
地址: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室
*、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号*幢*区*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谢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
地址: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