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6年2月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6-02-02
浙江/杭州 招标采购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6年2月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
浙江/杭州-2026-02-02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采购项目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文广旅体局****年市级媒体宣传服务合同
预算金额(元)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年**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杭州市余杭区文广旅体局市级媒体宣传服务合同
数量/单位:*
预算金额(元):******.**

采购目录:*********新闻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
围绕余杭文广旅体局重点工作,结合省市区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针对有宣传价值的题材进行采写,并能够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
利用各新媒体阵地进行宣发,全年在新媒体平台上转载、编写、发布余杭文广旅体局相关宣传信息全年不少于**条。
*.基层调研服务:
通过实地采访、全流程体验等形式,不定期深入基层就文旅政策落实情况、短板问题、政策效能等开展专题情况分析,每月形成文旅工作落实情况分析报告。
*.延伸服务:
做好信息撰写、海报设计等延伸服务,保障宣传工作稳步进行。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宣传内容需围绕余杭文广旅体局重点工作、省市区重点工作及重大活动,聚焦有宣传价值的题材。所有约定服务需按约定时间通过甲方验收。结合余杭区文广旅体领域全年亮点工作,按时按质做好基层数据采集、报纸宣传、市级以上媒体宣传及其他延伸服务。乙方保证所提供服务及其成果不涉及侵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合同履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完整所有权、使用权及修改权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公开在服务过程中接触的甲方工作信息、调研数据等,宣传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宣传规范,确保信息真实合规,避免因信息泄露或违规发布引发安全风险。****年全年


联系人 张志玲
联系电话 ***********
备注 /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年**月**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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