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2025年安徽省黑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乙类医用设备联盟采购(医用直线加速器-第一批)答疑纪要(三次)[{unit}]
2026-02-02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2025年安徽省黑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乙类医用设备联盟采购(医用直线加速器-第一批)答疑纪要(三次)[{unit}]
安徽/合肥-2026-02-02 00:00:00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年安徽省黑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乙类医用设备 同类项目:乙类医用设备***;联盟采购(医用直线加速器 同类项目:医用直线加速器***;*第一批)答疑纪要三次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的委托,就****年安徽省黑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乙类医用设备联盟采购(医用直线加速器*第一批)(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技术专家组就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内容分别逐条论证后,具体回复意见如下:

一、对部分技术参数分别作如下修改:

序号

原“技术参数”要求

修改后“技术参数”

*

三、治疗床:

**.高精度治疗床 配备与所投机型相适配的最高配置(维度)治疗床(单独或者整机****注册)

三、治疗床:

**.高精度治疗床 配备与所投机型相适配的最高配置(维度)治疗床(单独或者整机****注册)

二、专家组认为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设置考虑到采购单位的临床需求,其余未回复和未修改的条款均为招标文件设置的正常负偏离项,且原则上有*个以上潜在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参数或条款的要求,条款要求准确无歧义,为非歧视性条款,故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延迟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招标文件中以下条款:

(一)将招标文件第五章第*条修改为: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新总部基地*座*楼第一开标室

*.*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新总部基地*座*楼第一开标室

(二)将招标文件第六章第**.*条修改为:

**.*

投标截止时间:*********:**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新总部基地*座*楼第一开标室

招标文件如有与本通知冲突之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特此通知。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说明:贵公司在收到本通知后,请在下方《回执单》中签字盖章,在相应□中划√号后,将本页扫描件发至邮箱:**********@**.***。

回 执 单

我公司确认收到****年安徽省黑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乙类医用设备联盟采购(医用直线加速器*第一批)(招标编号:**************)招标之《答疑纪要》,并遵照执行。我公司确认□按时参与/□不参与 本项目第□*/□*包投标。

签收人(签名):

单位名称(印刷体、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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