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6-01-30 00:00:00
霞浦县后港片区排涝工程补充通知*(第*次)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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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 **:** | 质疑截止时间 | ********** **:**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
霞浦县后港片区排涝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后港片区排涝工程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因招标人对本项目原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厂房建筑部分”的清单进行调整,水利部分不变,现重新上传“厂房建筑部分”的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按最新发布的“霞浦县后港片区排涝工程(厂房建筑部分)”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相关文件进行制作,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二节商务文件格式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厂房建筑部分”采用最新发布的***格式组价后自行转换成可投标上传格式进行投标上传。
*、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秒。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秒。
*、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秒。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霞浦县人民政府松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霞浦县后港片区排涝工程(厂房建筑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