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关于咨询宅基地户籍认定的问题
2026-02-02
安徽/六安 招标采购
【农业农村】关于咨询宅基地户籍认定的问题
安徽/六安-2026-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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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问知识库
【农业农村】关于咨询宅基地户籍认定的问题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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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针对宅基地“一宅一户”政策中,户籍认定方面,是否有明确的市级与省级的政策文件。
答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的函(自然资办[****]****号),宅基地确权登记中的“户”如何认定:地方对“户”的认定有规定的,按地方规定办理;地方未作规定的,可按以下原则认定:“户”原则上应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信息为基础,同时应当符合当地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条件。根据户籍登记信息无法认定的,可参考当地农村集体土地家庭承包中承包集体土地的农户情况,结合村民自治方式予以认定。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