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墩镇零星评估服务项目公开征集公告
2026-02-02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双墩镇零星评估服务项目公开征集公告
安徽/合肥-2026-02-02 00:00:00

双墩镇零星评估服务项目公开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 **:**来源: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浏览次数:**


双墩镇零星评估服务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相关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双建施招*************

*、项目名称:双墩镇零星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长丰县双墩镇境内

*、项目单位: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服务内容:因发展需要,拟征集一家同时具备房产、资产和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本镇范围内需评估的零星项目进行评估服务,合同期内服务费为所有项目评估费相加,采取记账式方式结算服务费,且一年内总结算价不超过**万元(如合同期未到而总结算价已到,合同自行终止)

*、项目概算:**元(投标价以费率方式报价,本次费率上限为***%,注:结算价为,中标费率*预算价)

*开标方式:竞争新谈判(项目单位在不少于 *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中开展竞争性谈判,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满足发包文件全部质量、工期等实质性要求的且价格最低的企业为成交企业。工程合同价=成交企业的最终投标报价。),一旦中标,不得弃标,否则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时间要求:一年

*、报价、结算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服务费费率:本次招标服务费费率上限为**%。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上限,否则为无效标。

(二)结算要求

结算费用具体计算方法,其中资产类参照皖价服[****]***号文、土地评估类评估收费标准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房产项目类评估标准参考如下:

项目类型

房屋面积

收费标准(累进计费)

分类评估

(住宅房)

****㎡及以下

*元/㎡

****㎡以上至****㎡

*.*元/㎡

****㎡以上至*****㎡

*元/㎡

*****㎡以上至*****㎡

*元/㎡

*****㎡以上至*****㎡

*元/㎡

*****㎡以上

*.*元/㎡

分户评估(非住宅房及出具分户评估报告的住宅房)

根据评估报告

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参照皖价房[****]*** 号收费标准下限计算。出具分户评估报告的住宅房面积不计入分类评估面积。 单宗评估费用不足***元按***元支付

备注:分类评估和分户评估的最终计价标准,按本表标准结合本次中标费率折扣计算

实际评估费用具体计算方法为基准乘以中标费率(**.**%)。资产类单个项目收费最低为****元,不足****元按****元计费,土地评估部分单宗土地评估费用最高不超过*万元,最低收费不低于****元,不足****元的按****元标准支付宗地评估工本费。单宗工业用地评估收费按****/宗标准支付

   **、付款方式:每个项目评估结束,出具评估报告交业主审查合格后采取记账式结算,服务期内服务费可分两次支付,服务费达到**.*万元时支付*次,或待服务期满后一次性结算支付。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资质;

*)经过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取得省级(含)以上自然资源(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文件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且符合批准的执业范围。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应的评估工程师职称。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分的。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个月。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个月。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个月。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三、报名及评价时间、地点

    *材料递交时间:*******上午*******(过时不接收)

*递交及评价地点:双墩镇镇政府综合会议室(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政府食堂二楼或咨询门卫

*、评价时间:********:**

*、评价所需材料:响应函、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及资质证书、公司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价单(报价格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所有材料密封、封口处加盖相应单位公章、现场提交

*、招标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

   业主联系人:徐主任电话:***********


以上材料,格式自拟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

扫描二维码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