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财采投处[2026]4号
2026-02-02
黑龙江/牡丹江 质疑投诉
牡财采投处[2026]4号
黑龙江/牡丹江-2026-02-02 00:00:00
牡财采投处[****]*号
作者:牡丹江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牡财采投处[****]*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牡丹江市中医医院*优势专科建设儿科项目(二次)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发布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健尔汇医疗器械供应链(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满村镇毛庄服务中心***号

法定代表人:于瑞萍

被投诉人*:黑龙江建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东安区星河风情商业街*号楼***门市

被投诉人*:本项目评审专家

相关供应商:牡丹江市华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五、基本情况

健尔汇医疗器械供应链(河南)有限公司对牡丹江市中医医院优势专科建设儿科项目(二次)(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依法就相关内容向我机关提出投诉,我单位依法对本项目进行调查核实,投诉人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投诉投标单位牡丹江市华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项目投标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投标单位牡丹江市华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项目投标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投标单位牡丹江市华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项目投标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投标单位牡丹江市华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项目投标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投标单位牡丹江市华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项目投标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代理机构答疑函与事实内容不符,未对质疑进行充分解答。

投诉事项*:投诉评审专家与答疑专家未能对质疑内容和牡丹江华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仔细核对。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均部分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情形,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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