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6-02-02 00:00:00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招标代理机构选取使用工作,提高效率和质量,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择优机制,静海区水务局拟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备选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备选项目。
二、入库资格要求
申请进入备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及专业力量。
*.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备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个水务相关项目的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代理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征集流程
*.信息发布:本公告在静海区水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静海水利”发布。
*.报名申请: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愿的机构,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入项目申请材料纸质版(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专业人员情况表、信用报告)密封报送至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号***室,联系人:刘文轩,联系电话:***********)。
*.资格审查:我局将组织评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审重点考量机构资质、水务项目业绩、专业团队实力、服务方案及信誉状况。
*.公示:评审确定的拟入项目机构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建立备选项目:公示无异议的机构,正式纳入“静海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备选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四、备选库使用与管理
*.我局在具体项目需要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时,原则上将从本备选项目中,根据项目专业特点随机抽取或按相关规定确定服务机构。
*.入项目机构有效期为三年。期间实行定期考核与动态管理,对服务不佳、资质不符或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将清退出库。
五、其他
申请机构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项目资格。
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次征集的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所有。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