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铅山县滨江公园以南、书院大道以西地块部分招租(20年)
2026-02-02
江西/上饶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上饶市本级]铅山县滨江公园以南、书院大道以西地块部分招租(20年)
江西/上饶-2026-02-02 00:00:00
江西/上饶-2026-02-02 00:00:00
[上饶市本级]铅山县滨江公园以南、书院大道以西地块部分招租(**年)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铅山县滨江公园以南、书院大道以西地块部分招租(**年) | ||
| 标的名称: |
铅山县滨江公园以南、书院大道以西地块部分招租(**年),挂牌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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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标的名称:铅山县滨江公园以南、书院大道以西地块部分招租(**年)。 *.标的概况: (*)地块坐落于铅山县滨江公园以南、书院大道以西(具体详见铅山县滨江公园以南、书院大道以西宗地上市出让规划条件)。仅限用于投资和经营采用气膜(或同类轻型膜结构)建筑技术的体育场馆,以市场化经营为主导、提供适度惠民服务。 (*)土地面积:铅山县滨江公园以南、书院大道以西地块总面积为*****.**平方米,本次招租面积约*****.*平方米(约**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 (*)强制性规划条件: · 容积率:≤ *.*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 **米 · 停车泊位:机动车≥*.*个/***㎡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个/***㎡建筑面积。 *.起拍价及保证金:起拍价为**.****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为**万元。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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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项目建设标准与内容要求:承租方竞得地块后,须按照以下明确标准进行投资、规划、设计与建设: (*)本项目主体场馆必须采用气膜结构或其它先进的轻型膜结构建筑体系。禁止采用传统钢筋混凝土框架作为主体结构。配套管理用房可采用轻型钢结构或其它合规形式。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出让规划条件。 (*)项目须建设为综合性体育场馆,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功能:一个能承接区域性赛事、配备观众席的多功能主体育馆(应可兼容篮球、羽毛球、气排球等多项球类运动);一个标准恒温游泳馆(泳池尺寸应满足训练与比赛需求);相应的配套服务用房(如更衣、淋浴、设备及管理用房等)。所有设施均须严格遵循“以市场化经营为主导、提供适度惠民服务”的定位。 *.经营业态规定:仅限用于投资和经营体育场馆,以市场化经营为主导、提供适度惠民服务。必须包含面向公众开放的公益性体育设施和服务项目,承租方须严格按“市场主导、适度公益”的定位进行业态规划和招商,严禁引入高污染、高能耗、高安全风险及与项目定位严重不符的业态(具体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租赁期限及递增方式:租赁期限为**年。为支持项目快速建设和培育,给予承租方**个月的建设及培育免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含在总租期内)。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即每**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具体租期起止时间以双方协议为准。租金每五年递增一次,递增比例为*%(即第六年年租金为成交年租金**.**,以此类推)。 *.履约保证金:成交后,承租方需支付首年度*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存在违约行为或其违约行为未对招租方造成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因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与其租赁关系,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首年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支付时间: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一次性付清。 *.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第*条规定的全部应付价款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标的交付时间:成交合同中约定。 **.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经营主体:承租方应在当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公司,全权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与运营。 **.证照办理: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办理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及后续经营所需的一切行政审批手续(如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验收、工商注册等)。 **.建设与使用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该地块的规划条件(具体详见铅山县滨江公园以南、书院大道以西宗地上市出让规划条件),符合《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版)》等相关规范要求。 (*)承租方提交的设计方案必须明确采用气膜(或膜结构)技术路径,并事先提交招租方进行审核并获书面同意后,自行负责完成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主管部门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所有建设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本项目整体建设周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必须完成,承租方须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向招租方支付违约金,该款项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日,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个月内,必须正式投入运营(含试运营)。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向招租方支付违约金(具体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运营期内,不得擅自改变体育场馆用途,不得将场地用于与体育无关的商业活动。承租方须建立完善的气膜建筑运营维护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膜面、索网、锚固系统;保障充气设备及备用电源持续稳定运行;制定极端天气(如大风、大雪)应急预案。确保建筑主体及所有设备始终处于安全、良好的运行状态。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招租方权利与义务: (*)按约定交付符合条件的土地。 (*)对承租方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活动进行监督,特别关注膜结构建筑的长期安全性。 (*)协助承租方与地方政府部门进行必要的协调。 (二)承租方权利与义务: (*)享有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对土地进行开发、使用、收益的权利。 (*)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各项费用。 (*)按期完成开发建设并投入运营,并承担膜结构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维护责任。 (*)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 (*)确保项目自开业后持续运营,防止土地闲置。 **.退出机制 (一)正常退出:租赁期满,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在结清费用、按约定完成场地交接后有序退出。在符合届时规划的前提下,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二)违约退出:承租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违约责任: (*)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建筑形式或规划条件。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竣工验收。 (*)擅自转租。 (*)拖欠租金超过*个月。 (*)从事违法经营、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因维护不当导致膜结构建筑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使用。 (三)退出程序: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须在规定期限内搬离。租赁期满,地上气膜建筑及所有配套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可正常使用的状态,并无偿移交给招租方。 **.其他条款 (*)本方案项下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不得用于抵押融资。 (*)因国家征收、征用、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招租方应提前*个月向承租方出具书面通知。前述情形下,招租方须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租赁合同终止日之后的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计付利息);同时应对承租方的合理损失予以补偿,具体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双方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协商确定,亦可在租赁合同中另行明确约定。 (*)租赁期满后,地上气膜建筑、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在保持完好状态下)无偿移交给招租方,用于继续开展铅山县体育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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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范围必须与体育相关。 *.提供报名截止前三个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万元的资金证明。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投资设计运营方案》,方案须明确拟采用的气膜(或膜结构)技术体系、供应商资质及详细运营规划(需提供图片与文字相结合的版本)。 *.接受全部条款,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划条件要求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提供承诺函。 *.报名时需携带公章及上述材料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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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租金按年支付。首年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须在标的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况(*)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因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意向承租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的;(*)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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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裘先生) ***********(童女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