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岛尖部分市政道路整治提升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2026-01-30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灵山岛尖部分市政道路整治提升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广东/广州-2026-01-30 00:00:00
广东/广州-2026-01-30 00:00:00
关于为【灵山岛尖部分市政道路整治提升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公开选取【工程咨询】机构的公告
********** **:**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公开选取工程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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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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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灵山岛尖部分市政道路整治提升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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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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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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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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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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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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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说明
项目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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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工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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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围绕灵山岛尖片区**条市政道路开展综合整治与提升,包括对初晴路(庙南路)、静好街(横二路)、同慧路(横三路)、湾晟南二街(七一路)、湾晟北街(生元路)、海语路(飞沙路)、林南四街(联合路)、湾晟北二街(十顷路)、江林南一街(纵二路)、江林南二街(潭洲路)、江林南路(江灵南路)、云水路(横一路),并对灵山岛尖片区内局部区域开裂、不均匀沉降、桥头跳车等病害问题实施专项处理。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最终投资额以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本次采购需求为编制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成果除应符合相关规范文件要求外,还须满足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及甲方需要,提供类似案例对比分析、指标对比分析等专项说明或专项报告,最终须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若本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前,需按南沙区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建设方案联审决策程序以稳定建设方案,则联审决策阶段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均包含在本次采购范围内。具体工作内容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联审决策政策实施细则确定,中标单位须配合采购方取得联审决策程序相关的批复文件,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若本项目涉及规划调整等作为可研批复前置条件的相关工作,中标单位应自行完成或委托符合审批要求的第三方完成,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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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要求
备案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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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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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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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说明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灵山岛尖部分市政道路整治提升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最终取得相关部门批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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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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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暂定金额***,***元,选取投标下浮率最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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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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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选取中介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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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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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理由
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综合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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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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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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