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宁县里心镇宁源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的邀请招标公告的补充通知(二)
2026-01-30
福建/三明 变更澄清
关于建宁县里心镇宁源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的邀请招标公告的补充通知(二)
福建/三明-2026-01-30 19: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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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宁县里心镇宁源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的邀请招标公告的补充通知(二)
日期:********** **:**
来源:建宁县里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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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对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补充及修正:
*.*、原公告中“*.*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标准及现行工程质量规范合格标准要求;”现更正为:“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标准及现行工程质量规范合格标准要求更改为:达到***********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规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要求。”
*.*、原公告中“*.*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元)。”现更正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更改为人民币肆万元整(¥*****元)。”
*.*、原公告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现更正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更正公告(一)中的内容有误以更正公告(二)中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建宁县里心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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