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9号
2026-01-30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9号
江苏/宿迁-2026-0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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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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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苏州根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爱格豪路**号中汽零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根勤
被投诉人*:泗洪县人民政府重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嵩山北路**号
联系人:胡慕春
被投诉人*:宿迁泰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重岗街道数智经济综合体*楼
法定代表人:刘勉
相关供应商:江苏春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水杉大道*号
法定代表人:徐伟
苏州根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根勤公司”)对泗洪县人民政府重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宿迁泰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泗洪县重岗街道*********年度保洁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中标单位报价未包含税收不合理;
*.我司对本次质疑的回复不认可。
(二)投诉请求
*.暂停采购活动;
*.判定成交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泗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泗洪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