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30
四川/遂宁 质疑投诉
射洪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遂宁-2026-01-30 00:00:00
射洪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射洪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国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天涯河西路***号金润豪庭****房****

被投诉人:射洪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射洪市广寒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永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滨江路北段在水一方*幢*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永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射洪市农业农村局****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需求内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且作为评分项

投诉事项*:采购需求中客观、明确不可量化内容没有作为实质性要求。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我公司。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政府文件作为评分项目技术参数内容不满足政府文件要求。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不合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射洪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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