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平公资采2026135号】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新华区平安家园民生综合保险项目(第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1-30
河南/平顶山 招标采购
[平顶山市]【平公资采2026135号】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新华区平安家园民生综合保险项目(第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平顶山-2026-01-30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平顶山-2026-01-30 00:00:00
【平公资采*******号】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年新华区平安家园民生综合保险项目(第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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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年新华区平安家园民生综合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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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平新采磋商******* | |||||||||||
| *、项目名称: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年新华区平安家园民生综合保险项目 |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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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采购内容: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新华区平安家园民生综合保险项目,在辖区内,当灾难降临后,由保险公司对受灾群众的财物损失及人身伤亡进行赔付,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服务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 *.*服务期限:*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二标段:以光明路为界,以西为第二标段,曙光街、西市场、西高皇、焦店、新新街、青石山、香山*个镇街道辖区境内的平安家园民生综合保险业务。 | |||||||||||
|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之规定。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投标,但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总、分(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根据财库〔****〕***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登陆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办理** 证书:****://****.***.***.**/****/*****.*****。 | |||||||||||
| *.售价:*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绿色发展、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采购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号院内 | |||||||||||
| 联系人:牛老师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未来路中段中梁鹰城壹号院 | |||||||||||
| 联系人:吴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