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2026-01-29 00:00:00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我县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失智老年人的专业照护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宜章县失智照护中心”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公建民营”模式公开遴选运营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宜章县失智照护中心养老机构运营项目
*、项目地址:宜章县杨梅山镇平和村(原平和中学)
*、项目现状:该机构为政府改造建设的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规划床位**张。机构已改造完工,具备基本运营条件。
*、运营方投入与改造要求:中选运营方需负责投入资金,对机构内的安全设施、适老化环境进行改造,并完善运营所需的设施设备,以符合失智照护机构的专业标准和运营需求。
*、运营模式:公建民营。政府提供养老机构具备基本运营条件,运营方在合同期内负责全部投资、装修改造、运营管理、团队组建和设备维护。
*、运营期限:首次合作期三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优秀且双方同意,可优先续签。
二、遴选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择优选定一家具备专业资质、雄厚实力和丰富经验的运营方,负责宜章县失智照护中心养老机构的投资改造与全面运营管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依法注册的境内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业务范围需包含养老服务或健康管理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业处罚记录。
(二)专业资质与能力。*、申请人或其核心管理团队须具有*年及以上养老机构或失智照护专区的成功运营管理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如合同、服务案例等)。*、拥有与失智照护服务相匹配的稳定专业团队架构,需承诺配置包括医生、护士、康复师、社工、营养师及经过失智照护专业培训的护理人员。*、具备为本项目所需的投融资能力和改造投资实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运营方主要权责
(一)权利: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接受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托养和按规定收取服务对象费用。
(二)责任:*、按要求完成养老机构改造和设备投入,并承担相应费用。*、须向甲方(宜章县民政局)缴纳场地租金,具体标准及支付方式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确保机构主要用于接收本县户籍的中、重度失智老年人,并提供专业化照护服务。*、严格遵守养老服务、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等法律法规,承担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接受民政等部门的指导与监管,并按要求参加年度考核与评估。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二)接收报名资料地点
现场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至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办公室)。
(三)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六、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将从以下*个方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遴选*家公司(单位)为本项目的运营方。
*、投资与改造方案(权重**%)。对安全设施、适老化改造、设施设备投入的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及资金保障。
*、运营方案(权重**%)。失智照护服务理念、照护模式、康复活动设计、风险管理、家属支持体系及可持续发展规划。
*、团队实力与经验(权重**%)。核心团队配置、专业人员资质、过往成功案例及社会评价。
*、财务状况与租金报价(权重**%)。企业财务状况、运营成本测算的合理性及对场地租金的报价。
宜章县民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