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2026-01-30 00:00:00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揭市财采决〔****〕*号)
一、处理决定书文号:揭市财采决〔****〕*号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在线监测服务和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四、相关当事人
名称:揭阳市榕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杨峰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以北莲花大道以东裕景轩*幢****号
五、基本情况
经查,揭阳市榕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第一款第(三)项。
六、处罚结果
鉴于你公司积极配合查清案件事实,主动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号)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四项,综合你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你公司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行为裁量档次情形,本机关现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共计人民币******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元(大写:贰仟柒佰伍拾元整)。
揭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