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6-01-30 00:00:00
濉溪县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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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设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丹路*号设计产业园*号楼
成交金额:设计费费率*.*%(约******.**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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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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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濉溪县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设计 服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包含项目建议书(根据采购人要求)、项目勘测、初步设计文本编制、概算编制、"两区"核查、"非农化、非粮化"核查、"上图入库"报备、竣工图等,通过市县级相关部门项目审查批复(含市县级相关评审工作),施工过程中应提供技术服务并参加招标人相关验收等工作。 服务时间:**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北市相山区新城国际*座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