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1-30 00:00:00
**** ~ **** 年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及设计咨询第 ** 标段二次招标 评标工作于 *** * 年 * 月 ** 日在辽宁省 沈阳 市结束 , 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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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最高投标限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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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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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朝阳凯迅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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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大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 和原因:
黑龙江省路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共提供了 * 个企业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均未体现含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 “桥”,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 项资格评审标准第( * )目的规定。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 * 年 * 月 ** 日 ~*** * 年 * 月 *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 * )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 *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 * )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 * )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 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 *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 ** 号
电 话: ************
招 标 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 *** 号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 号 * 幢 *** 层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 ************
网 址: *****://****.*****.***.**
邮 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