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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开福区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险服务项目标段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开福区盛世路开福区政府机关大院
供应商(乙方):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号第***栋及地下室*****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年开福区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险服务项目标段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 * |
****年开福区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险服务项目标段二 |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
详见附件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陆拾捌万叁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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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一)**** 年开福区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险服务项目 (二)金额明细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人/年) | 一年总价 (元) | 三年总价 (元) | 备注 | | * | 校方责任、附加研学旅行责任:由(学校组织的)校外拓展、劳动体验、课外活动、其他活动;第三方侵害 | 人 | ***** | ** | ****** | ******* | / | | * | 附加无过失责任 | 人 | ***** | * | ****** | ****** | / | | * | 附加救助补偿责任 | 人 | ***** | * | ****** | ****** | / | | * | 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 人 | ***** | * | ****** | ****** | / | | * | 附加传染病 | 人 | ***** | * | ****** | ****** | / | | 合计报价 | ******* | ******* | |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一)险种名称:校方责任保险 (二)保险条款 中标后,经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风险顾问管理公司、乙方共同协商,统一用校方责任保险条款。 (三)校方责任保险内容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其校(园)内或由其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园)外活动中,因下列原因导致其注册学生、来自其他教育机构的交流学生或者借读生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港、澳、台地区除外)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 *、被保险人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乱 存在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 *、被保险人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行业和被保险人所在地市的卫生、安全标准; *、被保险人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被保险人的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学工作的疾病,但被保险人未采取必要措施; *、被保险人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 *、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学活动,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注意; *、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被保险人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 *、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诚或者制止; **、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擅离工作岗位,不履行职责,或者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或职业道德; **、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被保险人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 **、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其他学生感染; **、被保险人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四、项目要求 *、学校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后,原则上需在** 小时内向乙方报案。若事故涉及人身伤害、涉嫌违法犯罪,必须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以及教育、政府相关部门。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湘教通〔****〕*** 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展理赔服务,全力保障理赔效率与质量,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投标人的承诺不得包含有违反保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乙方必须制订有切实可行的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方案,其中应包括有安全宣传预防、理赔服务等内容,建立专门的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安排相应的安全预防及理赔服务工作专项经费,形成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服务体系,在风险顾问单位组织下,共同做好校园风险防控工作。 *、乙方应与采购人确定投保、保费缴纳、送交保单、出险报案、接收服务对象索赔单证以及提交赔款等有关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步骤根据保险政策及其承诺,制作或采购校方责任保险服务手册、宣传书资料,免费分发给所有投保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乙方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积极参与校方责任保险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并承担相应的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经费。乙方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建立和报送校方责任保险的投保、报案、理赔电子档案和统计数据,进行网络化统一管理。在保险责任期内,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把该学期或学年度保费收缴情况统计汇总表、保险案件理赔统计汇总表报送给采购人和风险顾问管理公司。不得出现瞒报、漏报、少报、迟报等行为,其中保费数据应与教育部门实际投保数据一致。 *、乙方应与风险顾问管理公司,制订统一的索赔程序和应备材料清单,书面告知学校,有义务告知事故学校索赔程序和应备材料,事故学校材料备齐上缴后,乙方应在**日内将赔付款支付到位;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赔付的,须每隔** 日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报告赔付进度;拒绝赔付的,应在**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提供情况说明和依法解释。 *、乙方应根据保监部门核定的《校方责任保险条款》及响应本次招标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承担服务对象校方责任的保险责任。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 年** 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应具备较健全的服务网络,及时为投保学校办理投保、理赔、保全及其他相关事宜。乙方的理赔服务应主动、及时、准确,有明确的理赔服务流程,有统一的赔偿金计算标准。对校园常发、多发的学生伤害事件的理赔工作应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理赔工作区别对待,充分提高校方责任保险定责、赔偿效率。对于保险纠纷和重大保险事故的理赔工作应考虑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应提供良好的异地出险理赔服务。 *、乙方应对所承保的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防灾防损查勘工作,并向学校提供书面的防灾防损建议,协助学校做好风险防范制度措施制定工作。制作下发相关资料,每学年要在投保地区开展安全演练或安全风险防范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保险知识、条款解释、理赔服务、防灾防损知识等)。定期对投保学校的风险状况进行分析,对学校前一阶段的实际理赔情况书面告知。 **、乙方应积极开展投保理赔服务工作,不得拒绝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的要求。 **、投保学校每学年的转出转入学生人数如在该校学生总数的*%以内,则保费不予增退,保险责任不予变更。 **、乙方应在保险条款中进行责任扩展或特殊约定,将学生因升学原因,于开学前(尚未正式注册或办理投保手续),参加学校军训或其他文体活动期间发生的校方责任保险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事故纳入到组织学校承保公司的理赔服务保险保障范围。 **、乙方应该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限额进行赔付。承保公司对农村和城市死伤学生应实行同等理赔服务标准。
*.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严格履行承保服务承诺,实施 ***×** 小时专业服务,具有明确的服务团队人员,并至少明确一位项目经理负责承保和理赔服务的跟踪,并配备不少于* 名专职人员。 *、乙方每季度按规定应向甲方或其委托的下属实施单位提交校方责任保险的工作情况报告、统计报表、报表分析及说明,报表分析及说明中应包括有承保学校数及保费金额、出险学校人次及理赔金额、重大事故理赔情况、防灾防损建议等内容。(人员配置详见附件二)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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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乙方在开福区校方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下行为的,将取消本项目业务资格,乙方依法对其及相应负责人追究法律责任: ①未按保险合同履行保险责任的服务职责; ②泄露或者滥用参保人员信息; ③单方违反合作协议,中途退出开福区监护人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④违反保险监管机构禁止的其他行为。 *、乙方因重大股权变动、减资、合并、分立、解散、依法被撤销、决定申请破产、被申请破产或者由接管人管理其资产以及监管规定的其他情况,应当明确告知投保人,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及中国保监要求处理后续事项。 *、甲方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风险管理顾问和承保机构共同参与、面向辖区内全体投保学校的应急演练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形式应当符合湘教通〔****〕*** 号文件要求并充分结合辖区内校园安全管理实际。 *、建立校责险承保机构的服务质量评价制度。甲方负责建立符合区域实际的服务评价体系和指标,并牵头组织辖区内投保学校对乙方的履职情况、服务态度与绩效等进行全面评价。服务质量评价每学年开展一次,评价结果应当公示并作为后续合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乙方一学年内被查实违规 * 次的,给予限期整改通知;违规* 次的,予以警告和督办通报;违规 * 次及以上的,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并取消其服务资格。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按实结算,乙方已根据项目要求,在报价中涵盖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生效期限统一为:合同签订之日当年的* 月* 日* 时* 分至次年的 * 月 ** 日 ** 时。保险生效期限须接续上一年度保单,对保险期间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乙方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 按年度支付,以当年学校实际在册学生人数为准进行结算。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保单及正式发票后 ** 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支付。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附件列表:
- 附件二.****
- 附件一.****
-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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