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30
四川/乐山 质疑投诉
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乐山-2026-01-30 00:00:00
四川/乐山-2026-01-30 00:00:00
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材加工及相关保障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冠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福庆路***号附**号
被投诉人: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办公室
地址: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办公室
被投诉人: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号
四、基本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办公室食材加工及相关保障服务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成交前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合法,购成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