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2022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建设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中标公示
2026-01-30
江西/吉安 中标结果
井冈山市2022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建设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中标公示
江西/吉安-2026-01-30 00:0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住房保障
责任部门: 井冈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 **:**:**
标 题: 井冈山市****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建设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中标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浏览:
井冈山市****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建设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中标公示

​  井冈山市****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建设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中标公示


  井冈山市****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建设项目于******月****:**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排序第一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中标排序第一名:洪城市政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注册建造师:黄绍芬注册编号:赣************

  预中标单位:洪城市政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月**日至****年*月**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招标人应依法作出书面答复。

  异议受理联系人:谢先生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如有不服,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

  投诉受理单位:井冈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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