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建设配套设施提升项目
中标公示
井冈山市****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建设项目于****年**月**日**:**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排序第一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中标排序第一名:洪城市政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注册建造师:黄绍芬注册编号:赣************
预中标单位:洪城市政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招标人应依法作出书面答复。
异议受理联系人:谢先生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如有不服,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
投诉受理单位:井冈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