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号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续建工程终止公告
2026-01-30
新疆/昌吉 终止废标
36号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续建工程终止公告
新疆/昌吉-2026-01-30 00:00:00

**号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续建工程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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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续建工程

终止公告

  **号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续建工程,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评标活动。

  ****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及亦未与业主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现终止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昌吉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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