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林业综合服务提升(含行政执法能力)暨浦源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1-30
福建/宁德 变更澄清
周宁县林业综合服务提升(含行政执法能力)暨浦源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宁德-2026-01-30 00:00:00
周宁县林业综合服务提升(含行政执法能力)暨浦源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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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周宁县林业综合服务提升(含行政执法能力)暨浦源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周宁县林业综合服务提升(含行政执法能力)暨浦源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系统数据固化原因,本公告仅对施工工期进行补充说明。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①按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元)收取;②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收取。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称: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银行账号:******************;,更正为:本条不需要变更。

原公告的合同包*(周宁县林业综合服务提升(含行政执法能力)暨浦源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省安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元 **.**

本项目合同包*周宁县林业综合服务提升(含行政执法能力)暨浦源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工期为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原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中施工工期均以此处为准

本公告仅对施工工期进行补充说明,不涉及其他任何内容变更。因系统固化均有生成代理费金额及收取对象,本公告不涉及代理费收取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宁县林业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西街***号狮城国际*单元*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东侧南华花苑*幢*梯***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话:************

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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