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2026-01-3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抗震救灾装备采购(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聚成万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五段**号*号楼***
被投诉人:冕宁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冕宁县四大班子*楼
被投诉人:四川中恒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东城街道月海路一段十六号综合楼* 区正祥国际十一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恒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冕宁县应急管理局抗震救灾装备采购(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标的名称:发电机组利用指定特向特定企业产品、品牌、技术路线检测报告、响应公平竞争,人为设置控标门槛,以其不合理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供应商,控标、控分所量身定制的差异检测项。人为量身定制产品,指向特定产品、品牌、技术参数路线设置,控标违法设置,以其他不合理限制排斥供应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要求的检测报告过多未给供应商准备检测报告预留时间,涉嫌为早期做好了报告的供应商量身定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具有排斥限制行为,阻碍及排除了其他合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公平竞争;对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暂停该项目
冕宁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