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雾炮车降尘服务预询价公告
2026-01-29
福建/福州 招标采购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雾炮车降尘服务预询价公告
福建/福州-2026-01-29 00:00:00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现对“****年雾炮车降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年雾炮降尘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并保障一水平射程不少于**米的雾炮洒水一体车,在台江辖区内开展防尘降尘作业,项目服务期限*服务期间每日作业(包含法定节假日),每日工作*小时(包含夜间**:**至次日凌晨*:**以及加水、加油时间,如遇小雨以上降雨天气不进行作业,如遇应急响应则无条件、无限期延长作业时间。

  三、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供应商需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内开展雾炮降尘作业运维服务的业绩证明,以采购合同复印件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报价费用应视为已包括:车辆购置、维修维护费、油费、人工费、车辆保险、车辆年检、车辆交通违法处罚款、停车费、水费等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相关材料每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包括下列内容: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信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业绩证明材料:证明运维服务业绩的采购合同复印件。

*.项目报价单细则。

*.供应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工作日*:*****:**、*******:**)前携带或邮寄报价相关文件至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室(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号)。 

  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

  六、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采购控制价,非直接确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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