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6-01-23 00:00:00
| 索引号 | *********/********** | 信息分类 | 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荆发改审批〔****〕**号 |
| 发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荆州市荆秘路、高科路、复兴大道中压天然气管道配套工程核准的批复
荆州市津江天然气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对荆州市市政(荆秘路、高科路、复兴大道)路段中压天然气管道配套工程项目予以批复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园区天然气管网基础配套设施,服务园区入驻企业,助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意建设荆州市荆秘路、高科路、复兴大道中压天然气管道配套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法人为荆州市津江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荆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荆秘路(起于荆秘路与高科路交叉口处,止于荆秘路与刘清路交叉口处)、高科路(荆秘路至复兴大道北段)、复兴大道(起于三湾路公交首末站,止于地方铁路公司办公大楼北侧***米)三条道路敷设中压燃气管道总长****米,其中*****管道长****米,*******管道长***米,*****管道长***米。
四、项目建设总投资***.**万元,由荆州市津江天然气有限公司全额出资。
五、项目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国家环保和节能要求,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环保和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减排增效。同时要按照安全监管的要求,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安全措施,做好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营的安全等工作。
六、项目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投标法》规定执行。(见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你公司于****年*月**日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的说明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项目开工建设前,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节能、环境保护等各项措施;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有关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产运行。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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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荆州市荆秘路、高科路、复兴大道中压天然气管道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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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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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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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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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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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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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号)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该项目不涉及监理,勘察、设计和施工尚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要求,依项目单位申请可不采用招标方式。
审批部门盖章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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