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6年第五号
2026-01-29
黑龙江/大庆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6年第五号
黑龙江/大庆-2026-01-29 00:00:00
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年第五号
作者:大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救灾物资储备采购(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大庆莱鑫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乘风大街***号

被投诉人*:大庆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号

被投诉人*: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禁止发言”,其不利后果不得由投诉人承担;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未履行法定审慎审查义务,资格审查流于形式,且现场拒绝接收及核查关键证据;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拒绝接受必要澄清,程序严重违法;

投诉事项*:投诉人已尽充分审慎义务,被投诉人决定显失公平,破坏营商环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基于上述查证事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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