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26-01-28 00:00:00
发布机构:东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寮步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项目(*年)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杭州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振中路***号*幢北楼*至*层、*幢南楼*至*层
被 投 诉 人*: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第一国际百安中心*座***号
被 投 诉 人*:东莞市寮步医院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寮城西路***号
相 关 供应商:广州瀚普创展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瑞和路**号*座***室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年**月**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月*日,本项目开标、评标;**月*日,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月**日,投诉人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答复质疑;**月**日,投诉人提起投诉。
投诉人反映: *.代理机构回复的质疑事项*与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事项*回复内容不匹配;*.代理机构关于质疑事项*答复中未核实低价合理性,未履行监督检查义务,损害投诉人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