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2026-01-29 00:00:00
靖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靖财采决〔****〕*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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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靖西市人民医院光学相干生物测量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宁维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 号五象绿地中心*号楼**层****号房***号
被投诉人 *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靖西市城东路城东一小区***号旁
被投诉人 * :靖西市人民医院
地址:靖西市人民医院新靖镇南门街**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靖西市人民医院光学相干生物测量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月**日就质疑事项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答复。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本机关进行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于同日予以正式受理,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名并加盖公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此条款不合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确认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靖西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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