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5〕48号
2026-01-29
江苏/徐州 招标采购
徐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5〕48号
江苏/徐州-2026-01-29 00:00:00
江苏/徐州-2026-01-29 00:00:00
徐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号
发布单位:徐州市财政局采购处 发布时间:**********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条的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交通管理支队执法停车场服务(项目编号:***************************,采购包**,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徐州安耀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垞城街道办事处科创园
法定代表人:荣伟
被投诉人: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贸广场钻石国际*座**楼
法定代表人:曹潮
当事人:徐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祥湖路*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相关供应商:鼓楼区丁万河停车场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孤山村四组(丁万河工程管理处院内)
法定代表人:张淑华
二、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包**中标供应商为鼓楼区丁万河停车场(以下简称“丁万河停车场”)。**月*日,徐州安耀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耀公司”)向徐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月*日,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答复。**月**日,本机关收到安耀公司的投诉书并受理投诉。**月**日,本机关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丁万河停车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后收到投诉答复材料。
三、处理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法律救济的权利、途径和期限已告知当事人。
徐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徐州安耀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垞城街道办事处科创园
法定代表人:荣伟
被投诉人: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贸广场钻石国际*座**楼
法定代表人:曹潮
当事人:徐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祥湖路*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相关供应商:鼓楼区丁万河停车场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孤山村四组(丁万河工程管理处院内)
法定代表人:张淑华
二、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包**中标供应商为鼓楼区丁万河停车场(以下简称“丁万河停车场”)。**月*日,徐州安耀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耀公司”)向徐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月*日,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答复。**月**日,本机关收到安耀公司的投诉书并受理投诉。**月**日,本机关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丁万河停车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后收到投诉答复材料。
三、处理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法律救济的权利、途径和期限已告知当事人。
徐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