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2026-01-29
四川/成都 招标采购
彭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四川/成都-2026-01-29 00:00:00
四川/成都-2026-01-29 00:00:00

首页***;交易公告***;农村产权***;详情
彭州市****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一、项目概况
| 基本信息 | 彭州市丽春镇碧鸡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彭州市丽春镇碧鸡村*组,从事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全村耕地面积达 **** 亩,其中水稻种植面积 ****亩,小麦种植面积***亩,玉米种植面积**** 亩,合作社所在地区主业发展以农业为核心,秸秆应用量大、应用率高,合作社积极开展秸秆粉碎还田、秸秆基料化应用绿色技术,年处理秸秆***.**吨,促进了农作物秸秆生态利用。以往秸秆处理方式以秸秆直接粉碎还田为主,长期秸秆直接粉碎还田对土壤具有破坏性,进而可能降低作物产量。合作社秸秆收储运环节目前相应机具配备不足,申报本次项目,通过自筹和财政补贴,共计投入**.*万元,购置秸秆收储运设备,开展秸秆机械化处理示范,壮大合作社资产,提升服务能力,为粮食生产保驾护航。 | ||
| 资金预算 | ******.*元 | 计划工期 |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项至第*项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三、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文件递交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 **:**起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五、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名称: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碧鸡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金明菊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四川圣腾锐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席娟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