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海福老年公寓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申请注销,经核实,海安市海福老年公寓自****年**月以来未开展任何活动,无债权债务,无剩余资产,未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法定代表人于****年**月去世,采用简化清算程序申请“僵尸型”社会组织注销海安市海福老年公寓。现对该组织进行简易注销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
海安市民政局
****年*月**日